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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他们在指出中国司法传统不发展、人们不习惯上法庭诉讼的特点的同时,并习惯性地将原因之一归为中国人有「厌诉」或「耻讼」的传统价值观。[14]这种以观念来解释行为模式的文化解说是完全站不住脚的。这种解说也许只是一种变化语词的同义反复,而没有告诉我们任何新的东西,不具有经验上的可验证性。因为所有能证明中国人有厌讼观点的只是他们的很少进行诉讼的行为,而之所以这样行为的原因据说又在于他们有厌讼的观念。这样的解释只是使人们得到一种似是而非的满足。而从这两部电影,尤其是从《秋菊打官司》来看,厌讼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不是一种观念的产物,而是在一定的制约条件下形成的趋利避害的行为态势或行为习惯。而要改变这种社会法律现象,使人们能够而且愿意诉求正式的法律制度,重要的也许不是不少法学家主张的提高公民的权利意识,不是所谓的普法宣传、告知公民他们有什么的权利,而是要提供一种诉求的途径,提供功能上可以替代原先的纠纷解决方式的法律制度,
苏力
如果一切值得弘扬的中国文化中的因素,仅仅因为它们完全符合或大致符合外国的某种理论或实践,那么我们为什么不直接从外国照搬,有什么理由要从中国文化之中寻求那些所谓的“萌芽”呢?这种做法的背后仍然是缺乏自信;如果条件恰当(例如熟悉外国文献、精通外语),无须改变立场就可以从中导出“彻底砸烂中国文化传统”的结论和做法。除了学术上、理论上、认识上没有想透之外,这种做法,往往并非出自并追求对中国文化传统本身和对外国文化的理解,而是出自一种“我们先前也富过”的阿Q精神,甚至是潜意识地出于对各种自我既得利益的维护。 真正的贡献,只能产生于一种对中国的昔日和现实的真切且真诚的关怀与信任;相信并假定:过去和今天的任何人(包括西方学者)都大致和我们一样具有理性,他们的选择也同样具有语境下的合理性。然后,以此为基础,深入地理解和发现现实,加以学术和理论的概括总结;对自己的研究发现抱着一种不断反思,既勇于坚持自己的观点,又随时准备在新的、有足够说服力的证据面前放弃自己的结论,接受更有说服力的理论、模式和观点。
苏力
如果不是以外在的文字形式界定法律,而是以其对社会中人们的行为和社会生活的规范功能来界定,我们可以说那种认为中国历史是没有法、法律或法治的历史的激动人心的理论是荒谬的;那种认为中国传统的法律已随着旧制度的废弃而失效了的论点是天真的:而那种认为人们无知、愚昧、不懂法的看法是贵族化的。在中国社会中,特别是农村中,许多带着传统法律文化色彩的民间规范组织着社会生活,调整着各种矛盾和冲突。 这种传统由于已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因此,我们感觉不到它是外在的,而是被当作理所当然天然合理的。在没有其他生活方式对比之下,甚至难以觉察它的存在。只有在有外来法律试图重新规范社会生活时,这种民间法律才通过民众对外来法律种种不合作、规避法律、寻求“私了”显示出来 显示出来它的力量和功能。
苏力
换言之,国家制定法与民间法之间有文化的阻隔。
苏力
的确,从行为上看,自改革以来,与对市场经济以及其他新事物的接受程度相比较,中国人对法制的接受也许是保守的,但这种保守并不是由于什么他们希望鼓手某一种抽象的‘文化’或‘价值’,或者是他们无知愚昧不懂法,而仅仅是由于这种外生的法律目前还没有或者难以给他们的现实生活带来相对说来更大,更确定的意义。
苏力
“私了”这种法律规避所证明的并不是行为人对法律的无知和非理性,而恰恰证明了他们的理性。而这样一来,这里也就证明了在中国目前的社会文化条件下,国家制定法在某些方面是不完善的,因为保护受害人的法律可能要求受害人付出更大成本。 说受害人的选择是有理由的(justified)并不是说这一选择的结果在法律上是正当的,也不是说我们的道德观就必定认可它。但我们在此应当研究的问题并不是作一个道德的或法条主义的评价,而是应当思考:如果想以国家的制定法改变行为人的行为,制定法可以和应当如何改进?显然,道德法治教育本身不可能是改变人们对待法律制度的态度的充分条件,尽管是一个必要条件。因为人们的选择是在所有现存的社会限制条件下做出的,包括正式的和非正式的法律,而不仅仅由或主要不是由观念决定的。
苏力
所谓名声,就是误解的总和,所以我们不必太在意,音乐家的专注和纯粹就是对外界纷扰的最大防范与抵抗。我不完美,更没想当任何人的偶像,成为偶像是非常危险的。对一个人的欣赏,有时候是从艺术层面,有时候是从文化层面,也有时候是对一个人的社会角色而言。但是作为一名音乐创作者,我更倾向于人们与我的作品产生共鸣。我本意并不愿意人们关注到我自己,我希望我的作品成为与外界交流的唯一中介。
李健
人是人的作品,是文化、历史的产物。
穆罕默德
我们吸收了各种文化的精髓,从世界的每个角落学习。
奥巴马
文化的特权。
约翰·伯格
中国文化精神的最高境界是欲辩已忘言。欧陆文化精神的整体表现是忘言犹欲辩。
木心
我是一个家文化,凝聚小家,发展大家,报效国家。你要关心员工的利益,关心员工的小家,然后就是大家共同发展起这个大家,最后企业搞成你再报销国家。
宗庆后
我们是一个家文化,凝聚小家,发展大家,报效国家。
宗庆后
真正的旅行者不会满足于表面的景观,他们更注重深入了解每个地方的历史和文化。
马可·波罗
旅行能开阔我们的视野,让我们更加包容和理解不同文化和风俗习惯。
马可·波罗
技术文明越是进步,我们对物或工具的研究就越会获得更重要且有影响的地位,这种地位与对人及其观念研究的地位相对应,这对应着的两种类型的研究之间的分裂就变得越发严重:一种类型代表的是这样的人,他们最大的雄心是把自己、及其周围的世界改造成一架庞大的机器,只要一按电钮,其中每一部分便会按照他们设计的运行;另一种类型则是以这样的人为代表,他们主要关心的是人类心智的全方位发展,他们从历史、文学、艺术或法律的研究中认识到,个人是人类发展、演化过程的一部分,他在这个过程中做出的贡献不是被逼迫的,而是自发的,心甘情愿。他协助创造了一些比他或其他任何单一的头脑所能筹划的东西更伟大的事物。可悲的是,我们目前单纯的科技或文化教育未能提供的,正是这种身为社会演进过程一分子的意识,这种个人的努力相互作用的意识。
哈耶克
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
斯大林
作出抗辩。哪怕当艺术不是对抗的时候,各种艺术也会受引力作用而朝着对抗的方向运动。文学是对话,是回应。文学也许可被描述为人类随着各种文化的演变和彼此互动而对活生生的事物和行将消亡的事物作出回应的历史。
苏珊·桑塔格
拍照就是赋予重要性。大概没有什么题材是不能美化的;再者,一切照片都有一种固有的倾向,就是把价值赋予被拍摄对象,而这种倾向是绝不可能抑制的。但是,价值本身的意义却可以更改——如同当代摄影影像的文化中所发生的,这种文化是对惠特曼的信条的戏仿。
苏珊·桑塔格
和走向繁荣之机会一同来到的还有对文化的最激烈的改变。人们愿意把自己的生活和价值体系彻底摧毁。这个资本主义商业文化真是不可思议。它可能是有史以来最激烈的社会思潮,它比共产主义来得更加激烈。从文化的意义讲,共产主义算是保守的。当然,什幺制度也不会永远存在。但暂时,也许要好几十年,还没有其它的选择。这幺说吧,得有一个近乎全球生态方面的灾难才能使人们重新考虑新的世界制度。
苏珊·桑塔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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