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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向全世界证明,至少有一个民族认为,专制政治和煽动宣传并不是治国的必要选择,自由与秩序并非必然相互斥力,知识高于威严,自由讨论是真理的生命,也是国家真正统一的生命。
托马斯·亨利·赫胥黎
大量记录显示,发展中国家的穷人会花很多钱来置办婚礼、嫁妆、洗礼等,这很可能是怕丢面子的结果。
阿比吉特•班纳吉
亲爱的同胞们,不要问你们的国家能为你们做些什么,而要问你们能为国家做些什么。全世界的公民们,不要问美国愿意为你们做些什么,而应该问我们在一起能为人类的自由做些什么。
肯尼迪
不要问国家为你做了什么,而要问你为国家做了什么。
肯尼迪
我倡议,为了更伟大的目标,我们所有的人,因一致的职责紧紧团结起来。这是神圣的义务,我们将发扬以往仅见于国家战乱时期的患难与共的精神。
罗斯福
当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各人行动全凭儒家简单粗浅而又无法固定的原则所限制,而法律又缺乏创造性,则其社会发展的程度,必然受到限制。即便是宗旨善良,也不能补助技术之不及。1587年,是为万历十五年,丁亥次岁,表面上似乎是四海升平,无事可记,实际上我们的大明帝国却已经走到了它发展的尽头。在这个时候,皇帝的励精图治或者宴安耽乐,首辅的独裁或者调和,高级将领的富于创造或者习于苟安,文官的廉洁奉公或者贪污舞弊,思想家的极端进步或者绝对保守,最后的结果,都是无分善恶,统统不能在事业上取得有意义的发展,有的身败,有的名裂,还有的人则身败而兼名裂。因此我们的故事只好在这里作悲剧性的结束。万历丁亥年的年鉴,是为历史上一部失败的总记录。
黄仁宇
当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各人行动全凭儒家简单粗浅而又无法固定的原则所限制,而法律又缺乏创造性,则其社会发展的程度,必然受到限制。
黄仁宇
当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各人行动全凭儒家简单粗浅而又无法固定的原则所限制,而法律又缺乏创造性,则其社会发展的程度,必然受到限制。即便是宗旨善良,也不能补助技术之不及。1587年,是为万历十五年,丁亥次岁,表面上似乎是四海升平,无事可记,实际上我们的大明帝国却已经走到了它发展的尽头。在这个时候,皇帝的励精图治或者宴安耽乐,首辅的独裁或者调和,高级将领的富于创造或者习于苟安,文官的廉洁奉公或者贪污舞弊,思想家的极端进步或者绝对保守,最后的结果,都是无分善恶,统统不能在事业上取得有意义的发展,有的身败,有的名裂,还有的人则身败而兼名裂。因此我们的故事只好在这里作悲剧性的结束。万历丁亥年的年鉴,是为历史上一部失败的总记录。一项政策能否付诸实施,实施后或成或败,全靠它与所有文官的共同习惯是否相安无忧,否则伦理上的完美,仍不过是空中楼阁。
黄仁宇
保守的力量做主,中国就像一个庞大的”潜水艇夹心面包”。上面一块长面包称为官僚阶级,下面一块长面包称为农民,两者都混同一致,缺乏个别色彩。当中的事物,其为文化精华或是施政方针或是科举考试的要点,无非都是一种人身上的道德标准,以符合农村里以亿万计的小自耕农的简单一致。以这道德标准辅助刑法,中国缺乏结构上的实力足以成为一个现代国家,缺乏必要的应变能力
黄仁宇
儿童与国家之关系,十余年后,皆为成人,—国盛衰,有系于此,则欲寻求方术,有所振策,是为研究。
鲁迅
一个有德性的人,往往为他的朋友和国家的利益而采取行动,必要时乃至牺牲自己的生命。他宁愿捐弃世人所争夺的金钱荣誉和一切财物,只求自己的高尚。
亚里士多德
一个人的性格可以从他处理小事的方式上看出来,因为这个时候他不会特别留心,完全不会对他人有所顾虑。这常常会为我们观察一个人性格上的极端自私提供好机会。倘若在一些小事上就会显露出这些缺点,或从一般行为中可以看出,那我们就会知道在处理大事时,这些缺点也会同样在他身上潜伏,尽管某些事实可能已有所掩饰。我们不要错过这种机会。在一些日常生活的小事中,以及“法律不会追究”的琐事中,如果某人置公众利益于不顾而中饱私囊,那我们可以断定,他心中不存在正义,要是没有法纪和强制力来对他进行束缚的话,他必然会是一个十恶不赦之徒。对于他,我们不可信任,应禁止让他进门。这种在小事上不怕破坏法纪的人,一旦有机会觉得自己就算触犯国家法律也可逃脱的话,他们会不惜以身试法。
奥格·曼狄诺
一个社会的希望,就是知识分子的能力和责任。如果知识分子没有良心,都看着别人脸色说话,这个国家就没有希望。
崔永元
希望国家给农民一颗定心丸,说白了就是一句话:“种粮食永远不会赔本”。
崔永元
回溯自己的过失需要些勇气,现在,撒弥天大谎还不以为意者大有人在。应该说,撒谎并非小事,一个人撒谎还无碍大局,全国人民都撒谎,这个国家就完了。
崔永元
中国是个灾害频发的国家,赈灾慈善活动是个常态,企业的捐赠活动应该可持续,而不成为负担。
王石
美国的政治体制是很有些与众不同的。直到现在,她也不是一个像我们这样全国一体、地方服从中央的国家。召开制宪会议的时候更不是。那时的“美利坚合众国”,甚至不是“1个”国家,而是13个“半国家”的联合体,即“邦联”。她是由这些各自独立的“半国家”通过契约联合起来的。这个联合体虽然后来由邦联变成了联邦,但“联合”的概念没有变,联合的方式(通过契约)也没有变。只不过那“契约”由《邦联条例》变成了《联邦宪法》而已。而且,正因为她是一个联合体,所以美国人从不称其为“美国”,要建成,也称作“合众国”或“联邦”(US),比如联邦政府、联邦法院、联邦调查局。
易中天
可惜费城不是梁山泊,会议代表也不是江湖好汉。他们到这里来,并不是要“一样的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秤分金银”,也不会但有动静便齐声唱道“头领哥哥说的是”。相反,为了国家前途、民族大义,也为了各邦利益、个人观点,他们将在这里展开一场旷日持久难解难分的大辩论,使唇枪舌剑的会场不亚于硝烟弥漫的战场。
易中天
我们知道,美国这个国家确实与众不同。她不是先建国后制宪法规定(夺取全国政权后制定和颁布宪法),而是先制宪法规定后建国(先制定和批准宪法,然后依照宪法建立国家体制),至少也是制宪法与建国同步,制宪过程即建国过程。当然,美国人的建国也经历了一场战争,这就是著名的“独立战争”。但这场战争的目的和结果,却只是从原来附属于其中的那个国家里独立出来,并等于建立了新的国家。
易中天
这就很清楚了:《邦联条例》是各邦授权,《联邦宪法》确实人民授权。或者说,制定《邦联条例》的13个邦,制定《联邦宪法》的是“美利坚人民”。这就从根本上颠覆了邦联和《邦联条例》的基础,用人民(people)这个既现实又抽象的政治群体作为新国家的奠基人和新政府的授权人,并以他们的名义实现了国家性质的转换。
易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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