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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
你有花时间和你的家人在一起吗?我当然有。很好!不照顾家人的男人,根本算不上是个男人。
马里奥·普佐
告诉妈妈我有好好吃饭不用担心。没有挑食什么都吃,有豚骨、味增、还有酱油...当然了不光是拉面。澡也是也是差不多每天都洗,偶尔还会去木叶的温泉,虽然大家都说我那叫蜻蜓点水。还有那什么那什么....我交到了很多朋友大家都是好人,还有虽然成绩垫底但是我坚信自己绝对不会气馁,这样的信心比谁都强。当然三代和卡卡西老师的话我都听的,我很尊重他们,他们都在场,你可以当面问。还有那什么忍者三禁,跟着好色仙人的时候我学习了不少,虽说在三禁上做的一塌糊涂但三忍之一的好色仙人非常帅,我最尊重的就是他。
岸本齐史
我当然也曾年轻漂亮过,不过,现在我可不愿夸耀自己的美貌了。当一个女人已经有了五个长大成人的女儿,她就不该还惦记着自己的容貌了。
简·奥斯汀
当然,还有一点是,生活中会有可怕的打击、可怕的打击、不公平的打击。这并不重要。有些人会挺过去,有些人则不会......
Another thing, of course, is that life will have terrible blows in it, horrible blows, unfair blows.It doesn't matter.And some people recover and others don't…
查理·芒格
如果想不得癌,少得癌,特别女人像乳腺呀,卵巢icon呀,宫颈呀,就一定要放开,内心要强大到混蛋,你就得癌的机会会少一些。你越憋着,越是个好人,越不骂街,越替别人着想,当然不是说这些不好,就是因为你太好了,就容易出心里问题。你反过来要想,这个世界就是这个样子,这人就是这个德性。你就接受这个现实,不要自己心里十太拧巴,这是减少癌症发生的方法!
冯唐
人们年轻时往往根据意见者的身材大小来作评判,但后来,我们发现那是一条不可靠的规则。因为我们认识到,黄蜂的意见有时比皇帝的意见更让人苦恼。我不是说我根本不在乎鲸鱼的意见,因为那样太无所顾忌了。听鲸鱼的称赞当然比听它的反对意见好,但我的看法是:如果得不到鲸鱼的称赞,也不要牺牲原则或个人尊严,最好我行我素,照样活下去。
马克吐温
我所熟知的她总是美丽正直诚实就算无依无靠也靠自己的力量坚强地站着我一定是憧憬着那样完美的她擅自去期待擅自把她理想化擅自认为自己理解她然后擅自地失望告诫过自己无数次结果却还是没有改她也会撒谎连这种理所当然的事都无法容忍的自己我很厌恶这样的自己。
渡航
我觉得对于人类、以及对于生物来说,逃避讨厌的事是理所当然的,而这一点并不被认可也让我感觉有些疑惑。我觉得不应该去责备从现状中离开的人。应该责备的,是责备离去的人的风潮。
渡航
自由一定要受到规范的限制,因为如果自由不受限制的话,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很多人都说,我要自由,我要自由,但是这种自由是一种积极追去是一种放纵的自由,各位同学就会发现,大江大海河水,如果自由奔放,可不可怕?非常的可怕,会泛滥成灾的,所以为什么有河道为什么有堤坝,就是希望把这些水引到它应该去的地方,而我们的道德规则就是对人的自由进行合理的引导,从这个意义上上来讲,道德规则,法律不是限制的自由,而是让人更好的去行使自由,就像同学们开车一样,你说你想随心所欲的开你的驾驶更自由,还是遵循交通规则,驾驶更自由当然是遵循交通规则更自由,所以这是我一直的观点,认为年龄(性同意年龄)应该提高多少岁了,18岁!
罗翔
当然有马上会有同学说老师你是不是矛盾的呀?我记得前段时间你说啊性同意能力是有上调的必要,这么刑事责任年龄有下调的必要,这不是互相矛盾吗?这并不矛盾,一个是攻击能力,一个是保护能力这一样吗?而且你会发现他被迫的哲学根据其实是一样的,如果你是乐观主义的态度,那你就认为孩子天性是纯良的,所以对孩子一定是改造,优于惩罚,那么对于这些孩子没有必要施加什么他还是个孩子,所以你就会认为当前的刑事责任年龄的设置是合理的,而且如果你持乐观主义态度,你也会对人类的理性充满过高的期待,你会认为14岁到18岁这个阶段的未成年人,她应该拥有了完全的理性能力来安排自己性方面的自由,因为乐观主义一定会接受过大的自由力,但是各位一定要注意自由不受限制的话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而且各位想一想作为未成年的你真的有理性能力去决定性方面的自由吗?所以可能还是现实主义的做法更加合理,基于现实主义我们认为孩子内心也有幽暗的成分所以对他进行惩罚是有必要的,因此下调责任年龄是合理的。
罗翔
真正的智慧一定是否定性的,也就是承认自己的无知。读书就是为了攀登智慧的阶梯。这其实是一种悖论性的存在,我们因为无知而读书,读书又让我们真正地承认自己的无知和浅薄。拒绝读书当然是一种愚蠢,但是因为读书而滋生出骄傲与傲慢是一种更大的愚蠢。
罗翔
我们因为无知而读书,读书又让我们真正地承认自己的无知与浅薄。拒绝读书当然是一种愚蠢,但是因为读书而滋生出骄傲与傲慢是一种更大的愚蠢。
罗翔
真正的法可以说是“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大象无形,道隐无名”,它在每个人的生活中起作用,但却被认为理所当然,天经地义。而一旦有人想强加一种外在的秩序时,这无为的法就会“无不为”,显示出其强劲的抵抗力。
苏力
如果不是以外在的文字形式界定法律,而是以其对社会中人们的行为和社会生活的规范功能来界定,我们可以说那种认为中国历史是没有法、法律或法治的历史的激动人心的理论是荒谬的;那种认为中国传统的法律已随着旧制度的废弃而失效了的论点是天真的:而那种认为人们无知、愚昧、不懂法的看法是贵族化的。在中国社会中,特别是农村中,许多带着传统法律文化色彩的民间规范组织着社会生活,调整着各种矛盾和冲突。 这种传统由于已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因此,我们感觉不到它是外在的,而是被当作理所当然天然合理的。在没有其他生活方式对比之下,甚至难以觉察它的存在。只有在有外来法律试图重新规范社会生活时,这种民间法律才通过民众对外来法律种种不合作、规避法律、寻求“私了”显示出来 显示出来它的力量和功能。
苏力
尽管如此,社会生活中形成的习惯和惯例仍然起到重要的作用,甚至是法治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这不仅因为法律不可能规定一切,需要各种习惯惯例才能起作用,而且更重要的是许多法律往往只是对社会生活中通行的习惯惯例的确认、总结、概括或升华。从这个角度来看,国家制定法的出现和增加只是由于社会生活、特别是经济生活方式变化而引起的制度变迁之一。当然,国家制定法有国家强制力的支持、似平容易得以有效贯彻。其实,真正能得到有效贯彻执行的法律、住往是那些与通行的习惯惯例相一致或相近的规定。一个只靠国家强制力オ能贯彻下去的法律,即使理论上其再公正、也肯定会失败。
苏力
规避的存在本身就表明规避者意识到国家制定法或一种权威的存在,当他们努力规避国家制定法时,实际上也正是在一定程度上接受国家法律的规则(当然也是在改变国家的法律规则)。真正严重的回题是行为人在行为时心目中完全没有这样一个权威,没有这样的顾忌,这时出现的就不是一种法律规避,而可能是对国家法律政策的无视和公开挑战。
苏力
当然,国家制定法有国家强制力的支持,似平容易得以有效贯彻;其实,真正能得到有效贯彻执行的法律,往往是那些与通行的习惯惯例相一致或相近的规定。一个只靠国家强制力才能贯彻下去的法律,即使理论上其再公正,也肯定会失败。哈耶克曾经指出,在一个传统和惯例使人们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都可预期的社会中,国家的强制力可以降低到最限度。
苏力
但是戈戴娃夫人三番五次地磨呀磨呀,最后伯爵被磨烦了,说要不你光着身子在街上走一圈我就答应你,他觉得端庄贤淑的妻子不可能答应吧。结果戈戴娃夫人居然告诉全城的人,自己将全裸骑上白马走上大街。那一天戈戴娃夫人只能靠长发遮住身体,而全城的人居然都闭门不出、紧拉窗帘,考文垂市顿时成为了一座非常寂静的空城。所以这幅画作当我了解到它的背景,我感到非常非常羞愧。人最难的呀,就是学会去尊重他人,把人作为目的,而不是纯粹的手段。当然,很多时候,其实我们不需要被教导,我们只需要被不断地提醒。
罗翔
前段时间居然有人问我,我当场崩溃,他说如果熊猫咬你,快咬死了,能不能进行紧急避险。我说熊猫是什么呀?熊猫是畜生。那人跟畜生哪个更重要?熊猫是国宝,那我们是什么呢?我们是人,那不过是个宝贝罢了,人是无价之宝,人永远高于动物。我20天没吃饭了,我快饿死了,看到一只熊猫能不能吃?当然能吃,烧着吃、烤着吃都行。如果没有衣服穿,快要冻死了,把熊猫皮剥下来穿在身上,这叫什么?紧急避险。当然了,我说的是危险情况下。20天没吃、没喝,下着雪,我就穿着一件短袖,我快冻死了,见熊猫杀熊猫,见东北虎杀东北虎,见金丝猴吃金丝猴,每天吃一只。
罗翔
人类所有成就其实靠的都是艰辛的努力,虽然努力不一定有收获,但是收获一定依靠的是努力。当然今天有很多人相信成功学,不过成功和失败不过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如果以成功作为毕生的追求,那么当成功受挫,就很容易在失败中消极遁世。
罗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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