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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就像海洋,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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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
对于一个真正的推理家而言,如果有人指给他一个事实的其中一个方面,他不仅能推断出这个事实的各个方面,而且能够推断出由此将会产生的一切后果。正如居维叶经过仔细思考就能根据一块骨头准确地描绘出一头完整的动物一样。一个观察家,既已透彻了解一系列事件中的一个环节,就应能准确地说出前前后后的所有其他的环节。我们还没到只要掌握理性就能获得结论的地步。问题只有通过研究才能获得解决,想仅仅依靠直觉解决问题,最后一定会失败的。不过,要使这种才能发挥到极致,推理家就必须善于利用他已经掌握的所有事实。这就意味着推理家要掌握渊博的知识。
柯南·道尔
他使于连养成善于推理,不信空话的习惯,但却忘了告诉他,对于一个小人物,这样的习惯便会咎由自取,须知自作解人,便会得罪庸众。
司汤达
“时代对我的影响太大了。”他苦笑着,高声对自己说:“离着死亡只有两步之远,单独和我说话,我仍然是伪善的……啊,19世纪!”
司汤达
我觉得他就像被魔鬼附体,但你却不能说这是邪恶的魔鬼,因为这是在宇宙混沌、善恶未分之前就存在的一种原始的力量。
毛姆
以前我以为她爱她丈夫,实际上这只是男人的爱抚和生活的舒适在女人身上引起的自然反应。大多数女人都把这个当做是爱情。这是一种对任何一个人都可能产生的被动的感情,正像藤蔓可以攀附在随便哪棵树上一样。这种感情是什么呢?它不过是对有保障生活的满足,对拥有家资的骄傲,对有人需要自己沾沾自喜,对建立起自己的家庭洋洋得意;女人禀性善良,喜爱虚荣,因此便认为这种感情极富于精神价值。但是在冲动的热情面前,这种感情是毫无防卫能力的。
毛姆
他仿佛在有形的实物上模模糊糊表达着某种精神意义,这种意义非常奇异,他只能用很不完善的符号勉强把它表现出来。仿佛他在宇宙的一片混沌中找到了一个新的图案,正在笨拙的把它描摹下来,因为力不从心,心灵非常痛苦。我从这些画里看到的是一个奋力寻求表现手段的备受折磨的灵魂。
毛姆
美是一条死胡同。它就像一座山峰,一旦攀登到了峰顶,就会发现往前无处可去。因此我们最终发现埃尔·格列柯的作品比提香的作品更富有吸引力,而莎士比亚的并不完美的成就也比拉辛的尽善尽美的作品更为动人。关于美的文章实在太多了,因此我也添上这么一点议论。美是满足人的审美本能的事物,可是哪些人才要得到这种满足呢?只有那些把饱食当做珍膳的傻瓜。我们应当面对现实:美有点令人生厌。
毛姆
教育也好,教学也好,我们的教师需要智慧!什么是智慧?知识不是智慧,技能技巧不是智慧。智慧的产生需要三个条件:一是善良的心;二是现实的生活实践;三是深刻的思考。我们理应追求教学的智慧!
薛法根
行动被评价和人格被评价完全是两码事。就像不能根据仅仅一次的善行就把那个人判定为善人。
渡航
世上没有像一个模子刻出来样的恶人哦平时大家都是善人至少大家都是普通人但是一到紧要关头就会突然变成恶人所以很可怕因为不能大意人不可轻信。
渡航
我们不可能追求到绝对善,但是我们也不能因为绝对善追求不到而退向相对主义。我们依然是一种现实主义的有瑕疵的善。至少我现在觉得,自己所做的事情是有意义的。
罗翔
有钱能治愈一切自卑,光善良没有用,你得优秀。活着,就应该遇山开路,遇水架桥。其实,真正能让你好起来的只有自律和自信,没有人能阻止你变好,除了你自己。人生总会有不如意的时候,如果你只会在抱怨里挣扎,那么生活将永远一片黑暗。当你抛下自怨自艾,拾起自信和自律,会看到路就在脚下,希望就在前方。
罗翔
法律不能强人所难,但是法律要创造条件让人积极行善,要免除人行善的后顾之忧。
罗翔
这个世界很多时候是善与善的对决,所以法律永远是一种平衡的艺术。
罗翔
我们回忆起人性失落的美好,并希望告别当下的平庸苟且,攀登美善的阶梯。愿我们能为尘世中每次正当的满足而感恩,不悲伤、不放纵、不羞愧,一无所惧,在爱中臻于至善。
罗翔
从人道主义考虑,实施犯罪时精神正常,犯罪结束后罹患精神疾病,虽然要承担刑事责任,但要先治病才能执行刑罚。因为惩罚一个人必须要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如果一个人已经进入了无法知道对错的程度,惩罚他,就是把他物化了,他就成了纯粹的工具人。但人是目的,不是纯粹的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对其判处死刑就没有意义。因此,先治病,再接受惩罚,甚至先治病,病好后再执行死刑,这不是矫情,不是伪善,不是浪费,而是体现刑罚对人的尊重。
罗翔
我们长期以来倾向于将法律视为社会变革的工具,而忽视法律的一个最重要的特点是保持稳定,是一种保守的社会力量;因此,在我们频繁地“修改完善法律法规”之际不仅不可能建立法律的预期和权威,而且有可能破坏本来法律所要保证的已经建立的社会预期。
苏力
“私了”这种法律规避所证明的并不是行为人对法律的无知和非理性,而恰恰证明了他们的理性。而这样一来,这里也就证明了在中国目前的社会文化条件下,国家制定法在某些方面是不完善的,因为保护受害人的法律可能要求受害人付出更大成本。 说受害人的选择是有理由的(justified)并不是说这一选择的结果在法律上是正当的,也不是说我们的道德观就必定认可它。但我们在此应当研究的问题并不是作一个道德的或法条主义的评价,而是应当思考:如果想以国家的制定法改变行为人的行为,制定法可以和应当如何改进?显然,道德法治教育本身不可能是改变人们对待法律制度的态度的充分条件,尽管是一个必要条件。因为人们的选择是在所有现存的社会限制条件下做出的,包括正式的和非正式的法律,而不仅仅由或主要不是由观念决定的。
苏力
没有那么多钱的时候,就把生活要求放低。人要适应生活,才能找到更大的乐趣。我不是特别赞成人生一定要经受多大的挫折。这是一个信息发展的时代,带给人的挫折感已经足够了,不需要额外的。人生苦短,何必自己折腾自己,要善待自己。我觉得人生苦短,应该多几个人生乐趣,倒不是说及时行乐。人要享受今天,人们不应该对未来有太多计划,就应该活在当下。
李健
对我怀有善意的人,应该重视的是我的才能和精神内涵,而不是外表现象。
弗朗茨·李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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