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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梅因:“任何法律一经制定就已经滞后。”
罗翔
为什么法律中要规定跟不满14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要以犯罪论处,有人说这限制了幼女的自由,当然。这其实是典型的法律家长主义,因为法律要像家长一样来保护未成年人,因为你不知道自由对你意味着什么,所以我们要对你进行限制,这是合理的。
罗翔
现代社会,刑法一定要有两个价值,一个是保护机能,惩罚犯罪,保护法益;另一个是保障机能,保障人权,限制刑法权。任何权利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去运行,所以在现代社会刑法不再像古代一样是个刀把子,因为大家看到刑这个字就觉得他像刀把子。在现代社会,刑法是双刃剑,他有两个刃,一个刃砍向犯罪分子,惩罚犯罪保护人民;还有另外一个刃,砍向司法机关,限制司法机关的权利。
罗翔
尝试学习法律,一定要有常识,大家不要觉得自己是法律人就高高在上,法律无非解决的是社会生活中的矛盾,所以法律人的判断永远不能超越民众朴素的道德情感。
罗翔
对于私权而言,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就是我们的权力,对于公权而言,只要法律没有授权的就是被禁止的。
罗翔
法律的训练自然会让我们在某些问题上与大众看法不一。但是要避免两个极端,一是封闭化的精英立场,二是从众的群众立场,我想法律永远不能脱离一个民族的主流道德意识,法律要超越民众的偏见。这也是我一直主张,法律人要倾听民众的声音,但要超越民众的偏见。
罗翔
如果法律不能成为照进黑暗的灯塔,那至少也要发出守护人权的微光。
罗翔
当你觉得这个世界有大量的不正义,是不是有不正义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叫做正义,如果这个实际上没有正义,那么说它不正义就毫无意义。而我们正是相信这个实际上有正义,所以我们要用我们所学习的法律知识,去不断的去追寻正义,虽然这个追寻是渐进的,但是我们永远不灰心,不疲倦,我们尽力而为。
罗翔
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在于经验。
罗翔
法律不能超越社会常识的限制,不能超越民众朴素的道德情感,要考虑伦理的色彩。法律无非解决的是社会生活中的矛盾,千万不要带着法律人的傲慢,这种傲慢其实是不学无术的一种体现。
罗翔
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在于经验。
罗翔
我非常欣赏美国大法官霍姆斯所说的一段话,他说什么呢?他说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作为法律人我们要学会逻辑推导,但是我们不要为逻辑推导所束缚了我们的常识,我们在逻辑之外还需要有我们的常识,作为普通人的常情常感,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
罗翔
如果法律不能成为照进黑暗的灯塔,那至少也要发出守护人权的微光。
罗翔
美国大法官霍布斯:“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因为逻辑推论有可能得出非常荒谬的结论,在第一个逻辑命题得出结论的时候你觉得无懈可击,但也许第一个命题就有一点小小的瑕疵是你没有看到的,于是得出第二个命题,你又没有看到瑕疵,推出的瑕疵越来越多,但是你都认为是符合理性的,所以我们要进行逻辑训练,但是要超越逻辑。
罗翔
我特别希望大家不要加入网上的辩论队,很多同学学了法律就喜欢上网开始争争争争争,争了两天两夜,大战两天,熬夜PK啊,最后带着疲惫入睡。有意义吗?没有任何意义。我最讨厌在网上跟人辩论。我其实也不喜欢跟人辩,我就是说出我的观点。至于你能不能接受,我决定不了,我也不强求你接受。
罗翔
为什么法律中要规定跟不满14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要以犯罪论处,有人说这限制了幼女的自由,当然。这其实是典型的法律家长主义,因为法律要像家长一样来保护未成年人,因为你不知道自由对你意味着什么,所以我们要对你进行限制,这是合理的。
罗翔
法律永远不能超越社会常识的限制,千万不要带着法律人的傲慢。这种傲慢在我看来,其实只是不学无术的一种表现。
罗翔
尝试学习法律,一定要有常识,大家不要觉得自己是法律人就高高在上,法律无非解决的是社会生活中的矛盾,所以法律人的判断永远不能超越民众朴素的道德情感。
罗翔
真正的知识要从书本走向现实,真正的法律并不仅仅是抽象的逻辑,而是每一个人鲜活的故事。
罗翔
因为法律只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如果一个人标榜自己遵纪守法,这个人完全有可能是人渣。
罗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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