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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承认自己的无知乃是开启智慧的大门,作为学者,我们一定要时刻提醒自己不要仅仅因为自我良好而投入到无尽的争辩之中。人类各个时代千千万万的人从个人经验中所汇总的海量知识一定大于我们这些自诩为法律专家的狭小知识,但是,我们依然有责任说出自己专业的意见。
罗翔
人无法选择自己的父母,很多犯罪也与道德过错是无关的,我们经常说“法律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那是一种理想状况,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犯罪是与道德没有关系的,尤其在我们当前法定犯不断膨胀的当下,刑法中有很多的犯罪没有道德上的可谴责性。如果严格机械地执行刑法的规定,刻薄寡恩,没有人能保证自己不会成为犯罪分子。
罗翔
法律既不能人为地强化父母的思庇,不能因为父母显贵处处让其加分;也不能让子女因为父母的过错就雪上加霜,因为父母犯错处处减分。子女怎么能够决定父母犯不犯错?法律上的平等是机会和权利的平等,而不是结果上的平等。
罗翔
法律没有最优解,它只能提供一个相对较好或者说最不坏的解决方案,因为法律只是一种专业化的知识,它在人类的知识总量中可能连百分之一都占不到。因此我们没有资格去对拥有普遍性知识的民众评头论足、自高自大、独断傲慢,我们只能说出自己基于专业的忧虑,毕竟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没有人拥有完全的理性,因此也不能在理性上被彻底说服。
罗翔
我心亦如荒野,杂草从生,冷不丁就有许许多多邪恶的念头。若非道德和法律的约束,我不知道在环境合适的时候,这些念头是否会付诸实践。
罗翔
真正的榜样不在这台上,它在我们的内心,也就是我们与生俱来的道德良知。良知才是最好的榜样。法律要追求公平和正义,而良知也是公平和正义的尺度。
罗翔
我们学习法律可不是为了钻法律漏洞,而是树立对法的敬畏和尊重。这就是为什么伯尔曼会说:“法律若不被信仰,不过是一纸空文。”
罗翔
法律不能过于的刚性,它还是需要有温情脉脉的一面。
罗翔
一个社会同样需要免疫系统去对抗罪恶,而法律可能只是其中微不足道的一个环节。
罗翔
如果不考虑社会的现实,机械地维护既定的法律,可能会导致法律尊严的丧失。
罗翔
权力若不在阳光之下接受法律严格的约束,即使“圣人”也无法做到言行一致。
罗翔
将道德规范作为违法排除事由的实质根据,必然会便司法机关考虑社会生活的实际需要,顾念普罗大众的常情常感,走出法律人自以为是的傲慢,避免司法的机械与僵化。
罗翔
法律只是社会治理的最终手段,它无力改变人心。
罗翔
法律的规定可能无法改变人心,但它能管制那丧失了良心的人。
罗翔
也许,要求法律来改变人心,是不现实也不恰当的。但还是那句话,法律至少要有所作为,如果不能成为照进黑暗的灯塔,那起码也要发出守护人权的微光,给被拐卖群体一个公正的盼望。
罗翔
刑法不是治理社会乱象的灵丹,但它必须在最低限度内有所作为。法律不可能改善人的道德水准,但至少要对严重的道德不轨进行规制。
罗翔
我们不能以男性的幻想和偏见来要求女性,即使所有的男性都认为女性的消极反抗只是装模作样,这种错误认识也不能为法律所纵容。虽然法律不能激进地改变社会习俗,但是法律至少要在最低限度上推进男女平等的理念,实践对基本人权的保障。法律应当倡导男性对女性的尊重,不要把女性视为纯粹泄欲的工具,要把她们看成有理性有尊严的人。
罗翔
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只有明确的法律才能保障公民的合理预期,而这是自由的关键。当法律模棱两可时,人们无法预知行为后果,司法者适用法律中则任凭主观好恶随意解释,那任何人甚至包括司法者自己的自由也都岌岌可危了。
罗翔
法律只是治理社会问题的最后手段。幻想着用法律来解决一切社会问题,只是一种愚蠢的自负。
罗翔
当一种行为呈现普遍性的违法,我们可能需要反思这种法律是否已经滞后?
罗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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