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十五岁开始致力于学习,三十岁便能自立于社会了,四十岁对各种事理不再迷惑不解,五十岁懂得了自然界的规律,六十岁对听到的事情能领会贯通,并能辨别是非真伪,七十岁时做事能随心所欲,但又不会超出礼法的规范。
出自先秦《荀子·非十二子》。不被荣誉所诱惑,不为诽谤中伤之言所吓倒。说明不求虚荣、不做亏德之事,自然可以堂堂正正、问心无愧地做人。
理解的提高有两个目标:首先,我们自己的知识增长;其次,使我们能够将这些知识传递给他人。